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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严肃中层干部届中调整工作纪律的通知
作者:纪委办公室 点击数: 时间:2026/07/10 14:54

各党总支、直属党支部,各部门:

为深入贯彻落实校党委关于中层干部届中调整工作的部署要求,严肃选人用人工作纪律,保障本次中层干部届中调整工作规范、平稳、有序开展,现就有关纪律要求通知如下:

一、提高政治站位,筑牢思想组织防线

各党总支、直属党支部,各部门要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,提高政治站位,压实主体责任,深刻认识中层干部届中调整工作对优化学校干部队伍结构、推动学校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意义;要维护好干部调整期间的团结稳定,确保思想不散、秩序不乱、工作不断。全体干部职工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组织观念,严格遵守组织原则和工作纪律,自觉服从组织各项安排和学校整体工作部署。

二、严明工作纪律,严格落实禁令要求

本次中层干部届中调整工作,严格执行中共中央纪委机关、中共中央组织部、国家监察委员会《关于严肃换届纪律加强换届风气监督的通知》(中组〔2021〕2号)文件精神,全面落实“十个严禁、十个一律”纪律要求,全体人员必须严格遵守、坚决执行,绝不允许触碰纪律红线:

1.严禁结党营私,对拉帮结派、上下勾联、搞团团伙伙和小圈子的,以人划线、任人唯亲、排斥异己的,培植个人势力、结成利益集团的,一律给予党纪政务处分。

2.严禁拉票贿选,对通过宴请、安排消费活动,快递邮寄、电子红包、网上转账等方式赠送礼品礼金,以及打电话、发信息、当面拜访、委托他人出面等形式,在民主推荐和选举中搞拉票、串联、助选等非组织活动的,一律排除出人选名单或者取消候选人资格,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政务处分,贿选的依法处理。

3.严禁买官卖官,对以谋取职务、提高职级待遇等为目的贿赂他人的,通过帮助他人谋取职务、提高职级待遇索取、收受贿赂的,一律先停职或者免职,并依规依纪依法处理。

4.严禁跑官要官,对采取拉关系或者要挟等手段谋取职务、提高职级待遇的,一律不得提拔或者进一步使用,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、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。

5.严禁个人说了算,对以个人决定代替党组织集体研究决定的,授意、暗示、指定提拔调整人选的,一律取消相关任用决定,并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有关人员责任。

6.严禁说情打招呼,对为他人推荐提名、提拔调整疏通关系的,违规干预下级或者原单位(部门)干部选拔任用的,一律作为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重大事项的情形记录在案,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、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。

7.严禁违规用人,对借机突击提拔调整干部、超职数配备干部、违反规定程序选拔任用干部的,一律宣布无效,并对相关人员依规依纪进行处理。

8.严禁跑风漏气,对泄露、扩散干部调整人事安排等保密信息的,一律追究相关人员责任。

9.严禁弄虚作假,对篡改、伪造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,在考察工作中隐瞒或者歪曲事实真相的,一律予以纠正,并视情节轻重对相关人员给予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。

10.严禁干扰干部调整工作,对搅扰破坏的,严加防范、坚决打击;对以威胁、欺骗、利诱等手段妨害他人自由行使选举权的,造谣诽谤、诬告陷害或者打击报复他人的,一律严厉查处,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。

三、强化全程监督,涵养清正用人生态

校纪委将对本次中层干部届中调整工作实施全程监督,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。纪委委员、各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要发挥就近监督、靠前监督作用,主动履职尽责,及时发现问题、报告情况。对工作中的违规违纪问题,坚持发现一起、查处一起、通报一起。通过从严监督、从严执纪、从严问责,坚决整治选人用人不正之风,切实维护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严肃性、公正性和权威性。



中共河南经贸职业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

2026年7月10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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